2022年08月22日 17:44
8月19日,延吉市委、市政府在市公安局召开了延吉市第二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会表彰了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检察官的真情共同谱写延吉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的美好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