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0日 16:11
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龙井市民政局认真做好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标资金发放工作。
2020年1月起,龙井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由4680元/年提标为4940元/年,通过本次提标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年平均多260元。特困供养标准中基本生活标准为2019年度龙井市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农村失能、半失能和完全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30%、20%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