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3日 13:59
关于发放2019年回族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肉食补贴的通知
为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充分体现延吉市委、市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回族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发放2019年度清真肉食补贴。
一、发放范围和标准
我市城镇和农村回族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每人补贴金200元。
二、领取要求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户口簿复印件上标明领取人的联系方式。尚未领取身份证的少年、儿童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可由监护人或子女代为领取。
三、领取地点和时间
1、发放时间:1月13日-22日上午9点至下午3点。
2、发放地点:延吉市行政大厅二楼民宗局窗口。
3、逾期未领者在2月3日-29日前,每星期五上午带着相关证件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事务科领取。逾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
特此通知。
附:2019年度清真肉食补贴发放领取登记表
延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