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7日 16:00
致全州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和缴费人:
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针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布范围较广、重症发病迅速的情况,请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减少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税,“非必须,不窗口”,建议尽量选择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微信缴费小程序等“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一、涉税事项网上办理: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的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l-n-tax.gov.cn/)点击页面左侧的“吉林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的登录界面,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二、缴费事项网上办理:
如果您需要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可通过社保费缴费客户端进行申报缴费。
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可通过下载扫描“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微信缴费小程序(具体见“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
三、您也可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设备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
四、如果您有特殊情况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公开电话、微信等渠道预约办理,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将通过“税费事项网上办”,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网上服务。预祝全州纳税人和缴费人度过一个健康吉祥的春节!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