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0日 10:25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聚集办理业务,坚决防止疫情传播,龙井市政务服务大厅自2月9日起调整政务大厅服务方式,“非必须,不窗口”办理业务。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对一般性政务服务事项,暂停实体大厅现场办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与疫情防控相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2.对“一网通办”的事项,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登录“吉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jl.gov.cn/jlszwfw/(点击“地区切换”可切换至龙井市页面)”,根据网上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办理相关事项。
3.政务大厅办理业务时间调整为工作日的9:00—13:30,仅受理极特殊急需办理的事项,2月9日起施行预约服务,请办事群众提前24小时进行预约。未事先预约的,实体大厅不予受理,过期需要重新预约。
4.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携带好身份证,严格进行体温测量及信息登记,必须戴口罩,不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外来、返龙人员等不允许进入政务服务大厅。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政务服务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办事窗口预约电话:
接听预约电话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龙井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