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长春最新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 多次出入超市和药店
2020年02月11日 17:21
2月10日0时至24时,长春市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例。为提高市民防范意识,阻断疫情传播渠道,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该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请在下述过程中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市民,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没有发热症状的,必须主动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必须第一时间拨打公安机关110或卫健部门120电话,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病例1:苗某某,男性
1932年出生,住址为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达顺小区,系2月10日吉林省通报的长春确诊病例冯某某丈夫。1月15日12时,到百屹会馆附近地利生鲜购物,后打车回家;1月22日15时至18时,在百屹会馆洗澡;1月24日14时至16时40分,在南湖大路天下晓饭店用餐;1月26日,乘坐出租车到南广场永新堂大药房购药,后乘该出租车回家;1月27日,到百屹会馆附近德康药店购药,步行回家;1月28日,到地利生鲜和新天地超市购物;1月30日9时30分至12时30分,钟点工到家中打扫卫生;1月31日,乘坐出租车到南关区自由大路53号欧亚超市(自由大路店)购物,后又打车回家。2月9日,居家隔离观察。
2月10日公布的确诊病例姜某某1月23日14时,1月27日15时,到欧亚万豪生活超市购物,超市具体地址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大街99号欧亚超市世纪广场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