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9日 17:41
关于全市恢复部分服务性经营场所营业的通告
为统筹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经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2020年2月19日起,部分服务性经营场所恢复经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除洗浴、KTV、影院、网吧、麻将厅、美容院、按摩院、儿童游乐场、舞蹈健身场馆、酒吧、咖啡厅(茶座)、各类培训机构、民营门诊(诊所)、图书馆、博物馆等易形成人员聚集、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外,其他服务性经营场所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
二、各餐饮单位只允许提供外卖服务,禁止消费者在其营业场所就餐。
三、宾馆、酒店的内部餐厅只允许提供分餐式服务,不准提供聚集性用餐。
四、各餐饮单位上岗人员(含配送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禁止隔离期未满的返(抵)延从业人员上岗。
五、各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原材料,严格履行原材料采购各环节索要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严禁购买、贮存、加工制作野生动物,严禁购进来源不明肉品,做好餐饮用具清洁、消毒,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提供订餐送餐服务的经营单位做好经营场所、人员管控,应对保温箱及车辆进行清洁、消毒(每天至少1次),送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七、各餐饮单位和提供网络订餐送餐服务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对复工人员有关情况排查、体温检测、管理和隔离等措施。
八、其他服务性经营场所,要确保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的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九、全市部分服务性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单位,请自行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备案。
十、各部分服务性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单位务必认真遵照执行此通告,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将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2510139
延吉市公安局:110
延吉市服务性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备查上传系统二维码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