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0日 17:25
记者从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了解到,2月20日,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稽查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周某在未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车号为吉HT0560的出租汽车运营,违反了《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驾驶人员及经营者合计给予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外,《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发布后,又有多名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不执行政府关于“出租车只允许在城区内运营”的疫情防控命令。
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19日、20日将违法车辆进行公示,禁运车辆名单:吉HTD730,延吉市宏大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吉HTB395,延吉市天宇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吉HTB062,延吉市宏大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吉HTC891 于利军,吉HTC015,赵玲,吉HTD158,赵振臣。
(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