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2日 06:24
延边妇幼保健院就诊患者须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妇女、儿童诊疗服务,自2020年2月22日起,到延边妇幼保健院就诊的患者,挂号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驾驶证、居住证),儿科患者须提供陪同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予挂号。
持有非延边州内身份证明就诊者,需到预检分诊处登记并主动配合完成信息确认工作,待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常挂号、就诊。
延边妇幼保健院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