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9日 14:09
记者从州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处获悉,近日州医保局和州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制定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明确公布了抗体测定收费标准为:50元/项。与此同时,我州还将此项抗体检测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乙类)支付范围。
根据《通知》了解到,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包括IgG和IgM两项内容,其单项检测价格为50元,同时检测IgG和IgM为100元。《通知》还明确指出,该项目自4月22日发布起正式实施,实施后,我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定价,统一按此标准收费。
关于大众关注的医保报销额度,州医保局医药服务处相关负责人给出解答,支付和报销比例按照单项计算,患者可先支付10%(5元),剩余90%(45元)按照医保报销政策纳入医保支付。
提醒广大医保参保人员:新冠病毒抗体检测并非核酸检测。目前的新冠肺炎检测试剂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核酸检测试剂,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采用上呼吸道样本(咽拭子为主)进行检测;另一类就是抗体检测试剂,是通过血液样本进行检测。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已将新冠病毒抗体检测(IgM、IgG)检测项目列入了新冠肺炎确诊和排除疑似病例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