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6日 14:26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打造最干净、最文明、最安全、最幸福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集中整治违法违规露天烧烤行为,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市城区内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南至延边宾馆,北至高铁桥,东至(布尔哈通河北岸)延吉市党校、(布尔哈通河南岸)南岗街,西至新民街的行政区域。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内经营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严禁店外设置烧烤炉具、用具。
三、市区个人用地开展烧烤类经营的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在营业期间正常使用,营业场所必须采取密闭式经营。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与公安、市场监督、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小组,依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五、新闻媒体将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跟踪报道,对露天烧烤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六、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22600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