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6日 09:15
近日,有市民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平台建议:延吉市取暖标准及供暖期应与省会长春一致。延吉市每年10月20日起供热至次年4月20日停止,但供暖期间只有12月、1月、2月三个月供得好,供暖初期和过完年后基本上就不给供暖了。所以应晚供早停,至少和长春一样。长春的非住宅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31元,延吉市的非住宅标准按每平方38元,高低立现,应降低标准,至少和长春一样。让生活在边疆的延吉市民享受省会长春市民的供暖待遇。
延吉市发改局:您好,取暖费标准是否调整由市政府研究决定,目前暂无调整计划。
【我也有事儿想咨询,应该怎么做?】
如果您在生活中或者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帮您及时回答和解决问题,电话可以拨打12345,也可以手机下载“延边发布”(下面有二维码),在百姓热线中发帖,发帖时必须要注册个人信息(我们负责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务必提供以下“五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诉求。只有在五要素完整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将您的诉求交办给部门处理。
送您一个二维码,直接扫这个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