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30日 18:15
关于对举报跨境赌博犯罪线索
实施奖励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跨境赌博违法犯罪线索,吉林省公安厅制定了《吉林省群众举报跨境赌博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举报范围
(一)投资开设、参股经营、实际操控境外赌场,对我国公民大肆招赌、吸赌的犯罪线索;为境外赌场提供运营服务和组织我国公民赴境外赌场赌博的人员;多次赴境外赌场参赌的人员。
(二)投资建立、参股经营、实际操控境外网络赌博平台,对我国公民接受投注的犯罪线索;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担任境内代理,接受我国公民投注的人员;组织我国公民在境外网络赌博平台赌博的人员;长期在境外网络赌博平台参与赌博的人员。
(三)利用境外博彩平台,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犯罪线索;
(四)为境外赌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推广、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犯罪线索。
(五)公安机关通缉的涉跨境赌博犯罪嫌疑人相关线索。
(六)其他涉及跨境赌博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举报途径
举报途径共4种:
(一)通过拨打电话。拨打110报警电话;
(二)通过信函举报。省级举报地址:吉林省公安厅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058号);
(三)通过网络平台举报。通过“吉林出入境”微信公众号中治赌志愿者网课平台举报;
(四)向本地公安机关举报。
三、奖励标准
对举报的跨境赌博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且属于吉林省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吉林省群众举报跨境赌博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最高5万元人民币奖励。具体奖励数额根据举报线索实际效用确定。
四、奖励程序
(一)对举报的跨境赌博犯罪线索,由线索立案查处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核实认定。对于符合认定条件的有效线索,公安机关将正式向举报人发出奖励告知。举报人自接到奖励告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
(二)对于前来领取奖励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与其签订保密承诺书,保障举报人安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人应如实举报跨境赌博犯罪线索,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套取奖金或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的,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吉林省公安厅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