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3日 16:4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让广大群众了解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职责,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延吉市纪委监委即日起通过“廉洁延吉”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信访举报“小课堂”】专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结合政策向群众介绍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信访举报方式、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为群众提供信访服务指南,让群众从“我要举报”向“我会举报”转变。
延吉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系列宣传之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范围及受理渠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教育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延吉市纪委监委按照州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主要针对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学段(不含民办学校、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招生、录取、分班、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重点查处违规招生、违规择校、违规择班、违规补课、违规订购教辅材料、教师收取学生家长礼品礼金以及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插手学校有关业务等7个方面违规违纪行为,力争通过专项治理,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踊跃提供问题线索。
延吉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渠道
电话举报:0433—12388
来信举报:延吉市丛柳街978号纪委监委信访室133000
延吉市教育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举报电话:0433-2903904
举报邮箱:edu3904@163.com
受理科室:延吉市教育局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