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 09:01
今日上午,在延边阿里郎剧场召开全国文明城市表彰大会,对创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延吉市公安局等18个模范集体,延吉市委办公室等139个先进集体,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43个突出贡献集体,黄春玉等32名突出贡献个人,唐剑峰等17名模范个人,金光哲等346名先进个人,州发改委等10个州直部门先进集体和金庆等10名州直部门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延吉市以县级市排名第三的好成绩,一举摘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正式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在创城工作开展过程中,延吉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部署和要求,各级各部门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以“让城市更加美丽、群众生活更加美好”的创建初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切实将“文明牌”做成“民心牌”,以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利民之措,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肖函 韩政哲 李俊杰 赵阳 刘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