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 09:52
备受社会和民众关注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9月29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于11月27日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为了做好两部《条例》的贯彻施行工作,今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按照法定程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将于今天正式公布施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两部《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将进一步促进全州各县市城市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忠文就深化对《条例》公布施行重大意义的认识、抓好《条例》贯彻施行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全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助推我州“十四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把握两部《条例》的精神实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保证《条例》得以及时的贯彻施行,以法治手段进一步巩固和促进我州城市管理和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促进和推动和谐延边建设,持续提升我州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记者:荆立志 洪小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