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9日 14:24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月9日召开《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旅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新闻发布会,为了扶持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我省突出重点从8个方面给予文旅企业补助或相关费用上的减免。
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旅游滑雪场给予补助。对2020-2021年雪季运营的旅游滑雪场,按照截至2021年1月21日统计的营业收入数据给予相应额度的一次性补助。
2.对冰雪旅游景区给予补助。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含受疫情影响暂时停业)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不包括开放式城市不收费公园类型景区)给予定额补助。
3.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水电气运营成本给予补助。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的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给予定额补助。
4.继续执行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在2022年2月5日前,继续执行“暂退所有已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政策。
5.对旅行社给予补助。对全省规模较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会保险在职职工人数规模给予定额补助。
6.免除参加省级营销推广活动相关费用。对参加省级营销推广活动的省内相关文旅企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内给予交通、食宿免费支持。
7.减免网吧互联网专项使用费。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期限关停的,对其间发生的网络租赁费予以减免。
8.指导落实已出台的公共服务政策。对已经出台的涉及文旅企业的公共服务政策进行梳理、宣传和解读,指导文旅企业享受普惠性减免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适度减免租金、延期缴纳水电气费和相关金融政策。
(长春记者站:张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