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02日 16:15
2月1日起,延边州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试点省份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01
异地就医备案之后的门诊费用才可以直接结算
已经做过跨省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直接开通跨省门诊结算待遇。
新办理跨省异地备案时,无需单独备案门诊待遇,门诊及住院直接结算待遇同时开通。
02
门诊慢、特病暂不能直接结算
国家目前暂开通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
03
未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还可以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在跨省门诊结算遇到报错未能直接结算的,仍可以按照原有报销渠道及相关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04
不是所有的省份都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四川、贵州、西藏、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等27个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实现互联互通,启动试运行。
05
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方式
可通过3种途径查询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机构。
1.国家医保局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导航栏中“我的医保”-“公众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选择需要查询的省份或统筹地区后点击“查询”,搜索结果即为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点击网页左下角“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查询”进入版块后,点击左下角“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可以按照“联网医疗机构”和“联网零售药店”类别进行检索。
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业务办理”-“异地就医”-“门诊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可选择相应省份、统筹地区或者搜索栏内输入某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名称,即可查询。
更详细的查询方式请点击下方链接
延边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