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4日 14:34
为促进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吉林省2021年禁渔期通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延吉市2021年禁渔期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市域内所有自然水域和人工增养殖水域。
二、禁渔时间
自然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人工增养殖水域禁渔时间为6月20日12时—7月31日12时。
三、禁渔作业类型
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四、其他事项
禁渔期间,自然水域和人工增养殖水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实行船、网分离,渔具要撤出作业场所。
对于违反禁渔规定的,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18104339997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