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关于接种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的通知
2021年06月19日 10:14
请2021年5月29日(含)及以前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的居民,留意短信内容,语音小助手也会电话联系您,请您按要求前往各接种点接种第二剂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满21天(含超过56天)未接到短信的市民群众,请前往向疾控中心或会展中心接种。
请上述市民积极参与接种,现有疫苗种完即止,逾期未种人员需等待下次疫苗配送,配送时间不定。
温馨提示:1.请广大居民携带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等候接种。2.现阶段建议居民用同类型同厂家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北京生物和长春生物属同类型同厂家),第二剂次接种前,请您明确此前接种疫苗厂家。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