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7日 08:58
“感谢党,感谢检察官,感谢你们。”8月25日,被害人高某某激动的将一面写有“廉法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延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表达对检察官一心为民、秉公办案的感激之情。
这样感人的一幕,正是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
据悉,高某某是一名退休工人,是苏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被害人,常年因请求工伤赔偿金而走上上访之路。苏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也因高某某的工伤赔偿一事引起,被害人高某某请求得到工伤赔偿以及本案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第一时间将高某某的情况向主管领导反映,经过部门主任联席会、检委会汇报讨论,建议对本案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即使调解之路异常艰难,承办检察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耐心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三次双方调解和承办检察官的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高某某常年上访的诉求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承办检察官的工作方式和态度予以肯定。至此,苏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不仅从法律层面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做出准确的处理结果,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某某调解成功的示例只是冰山一角,目前,延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的故意伤害轻伤类案件,有60%以上在批捕、公诉阶段经过承办检察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在保障诉讼的同时,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讯员(朴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