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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失足少年法治教育,“未”来会更好

2021年09月01日 09:17

为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确保未成年人特殊帮教政策落到实处,2021年8月30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干警与第三检察部(刑执)干警、司法局矫正科工作人员一同对我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回访座谈与教育宣讲。


“我保证在社区矫正期间,定时到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积极接受思想教育,今后遵纪守法,不再让父母操心,不辜负社会给我的改造机会。”面对检察干警的回访帮教,在矫未成年人小王(化名)诚恳表态。

座谈上,检察干警详细查看了在矫未成年人人员档案,细致了解了矫正期限、报到时间、谈话记录、矫正方案、活动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并与司法局工作人员就如何有效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交流,对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提出工作意见。

因小王(化名)于今年刚满18周岁,正处于踏入成年人的敏感期,为做好小王的教育引导,防止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宣讲团成员、县法学会会员、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郭宇航对其进行了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方面教育宣讲,引导其积极向上的面对以后的生活。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我们不仅要做到罪当其罚,更要关心他们未来的生活。下一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及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通过将检察监督把法治与教育相结合,让未成年社矫人员感受到司法关怀和生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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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矫正  未成年人  社区  汪清县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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