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1日 17:1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龙井市检察院与龙井市妇联、关工委共同会签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联合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旨在集结全市最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力量,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激发父母的家庭驾驭监管意识和内驱力,让孩子在温暖与爱的家庭教育下成长,远离犯罪,远离伤害。
近日,龙井市检察院、妇联、关工委召开第一次工作推进会议,检察院副检察长文京花、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陆常顺、妇联副主席赵欣桐以及三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关工委副主任陆常顺提出,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退休老同志,为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妇联副主席赵欣桐也表示,妇联作为保护和服务妇女儿童的群团组织,将带着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尽己所能,为涉未成年人案件提供专业、及时的家庭教育指导。
文京花副检察长对本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立足未检工作新起点”;二是把握未检工作特点;三是“打造未检履职亮点”。要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经验的提炼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以点带面,做好示范引领,擦亮“龙井未检”的家庭教育指导名片。
10月23日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公检法发现未成年人存在罪错行为或家长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龙井市检察院先试先行,牵头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构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社会支持”新格局,系全州首例。
通讯员(朴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