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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检察蓝”守护碧水清波

2021年12月02日 10:0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和生态文明思想,有效破解河湖治理保护工作部分行政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和执法不严、整改不力等问题,11月30日,在延边州人民检察院主会场召开全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延吉市分管副市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全市30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分会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宣读了延边州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方案,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执行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推动延边州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据悉,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执法有力的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新格局,为维护延边河湖生态健康发展、设施安全运行、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我州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向着法制化、规范化迈进,是生态强省建设、争当生态强省排头兵的有力抓手和创新举措,对推动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配合相关成员单位,有方向、有重点,有目标、有任务地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力争给不法分子有力震慑,给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部门提出刚性要求,合力推动全州河湖生态治理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通讯员:黄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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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检察长  协作  延边州  机制  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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