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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公安局快速查处2起涉疫违法案件

2022年03月15日 20:09

3月1日,珲春市发布《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2022第1号)》公告,公告声明:严禁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对违反公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近日,珲春市公安局连续查处2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法编造涉疫虚假信息案件,对2名相关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无视政令:为博眼球只为“嘚瑟一会”

3月12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河南街某小区居民张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条题为“隔离的第十二夜,悄悄出来嘚瑟嘚瑟一会”的视频。经调查,该条视频为张某为博取眼球发布的虚假信息。该条视频的发布在一定范围内引起社会恐慌,也给珲春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毫无底线:“最美逆行者”岂容随意辱骂


3月13日,派出所接到河南街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反映:管控区域有居民擅自外出,对小区防控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办案民警接到反映后,迅速开展调查,固定外围证据,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确定违法行为人身份及其具体住址,将其抓获。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季某对其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离开管控区域,拍摄视频发布在朋友圈进行炫耀,并在微信多人群中公然辱骂疫情工作人员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季某上述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到了最紧要、最吃劲、最关键时期,珲春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珲春市公安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战“疫”当前,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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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疫情  珲春市  防控  违法行为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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