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9日 09:56
全州广大参保群众:
结合我州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慢病参保群众治疗需求,疫情防控期间开通定点零售药店慢病支付途径。全州已经审批备案并病情稳定长期服药的患有糖尿病、冠脉支架术后抗凝治疗的城镇职工慢病患者及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包括日常用药、支架术后抗凝治疗)的城乡居民慢病患者,可选择就近慢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治疗用药,不影响正常慢病待遇。参保人被隔离管控无法提供医保卡或因网络、系统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应于疫情防控平稳期凭借慢病定点零售药店出具的票据及时申请补报。
特此通告。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慢病定点零售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