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2日 08:06
珲春市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发展全省连续4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成果。
我省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针对今年春季森林防火期气温高、风力大和阶段性高火险天气增多的严峻形势,珲春市深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为手段,突出源头治理,做到防患未然。同时,不断加大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森林防火物资装备管理,提高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切实提升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能力。
在此基础上,该市还积极组织开展“清明节”禁烧、春耕生产禁火等专项行动,并针对高火险林区、农林交错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巡查和瞭望,在敏感区域和重点部位设置关卡检查过往人员车辆,压实“三员”防火职责。在主要路口布设森林防火宣传旗阵、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作用,努力实现春防“零火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