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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共促生态文明建设

2022年08月31日 19:1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全面落实省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林长在森林资源等工作中的监督协调和检察长在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中的第一责任人作用,龙井市人民检察院与龙井市林长办公室共同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签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通知》。

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举措。《通知》明确,检察机关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进落实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协调解决森林资源管理执法司法中遇到的问题,通报执法司法办案信息,开展个案会商,统一执法尺度。《通知》提出,针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可与检察机关共同研究选取一个或几个领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

为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有效落实,检察机关任命了8名中层干部担任7个乡镇和1个国有林总场的检察林长,形成了党政同责、全域覆盖的森林保护管理长效机制。龙井市人民检察院以协作机制的建立为契机,深入开展了“检察长巡林”工作,通过巡林发现公益林被破坏的线索2件、毁林开垦线索2件、盗伐林木线索2件。

下一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的制度优势,通过信息共享、磋商机制、案件线索移送等措施,加强沟通协作、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林草等生态资源的协同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好龙井的绿水青山。(通讯员: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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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检察长  龙井市  机制  协作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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