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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2022年11月09日 16:30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11月8日,龙井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会议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沈杰主持,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同志参会。

会上,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沈杰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龙井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并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内容及标准。随后,人民监督员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查阅纸质卷宗、与检察官交流等方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并就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交流了意见,提出了建议,保证了评查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客观性。评查后,3名人民监督员对龙井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以提升案件质效的工作方式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今后将勤加学习,更多、更广、更深地了解检察工作,持续提高履职能力。今后,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探索创新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渠道,持续提升办案透明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讯员:江思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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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评查  监督员  案件  办案  龙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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