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4日 12:26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确保医保资金使用更加高效,国家每年对药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州正式执行全国统一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和全省统一的《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制剂目录》”)。
《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088种,其中西药部分1335种,中成药部分1323种(含民族药93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30种(含西药363种、中成药67种)。此次调整共新增126种药品,其中包括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
《制剂目录》共计涵盖常用药品363种。对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可以在医院集团内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相应品种在医院集团内的医疗机构使用时均予以报销。
广大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目录信息。
方法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查询服务栏目,选择“药品分类与代码”,查询《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方法二:登录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在通知公告栏目,选择《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3年)>执行工作的通知》查阅《药品目录》及《制剂目录》。
方法三:打开延边州人民政府网站,选择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再选择州医疗保障局,可查阅《药品目录》及《制剂目录》。
一审:李颖
二审:杨丽丽
三审:朱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