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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中迎新春 龙井检察护平安

2024年02月08日 12:42

岁末年初,正是烟花爆竹销售的旺季,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切实保障龙井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安全,2月5日,龙井市检察院对本市辖区内多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情况开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在调查中发现,龙井市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未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导致保险机构无法对投保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帮助排查安全隐患等保险服务,造成安全生产隐患,在发生事故后还可能无法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及第三人获得足够赔偿,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针对发现的问题,龙井市检察院迅速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磋商函,敦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监督职能。行政机关立即依磋商意见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涉案企业依法投保安责险。2月6日,龙井市检察院开展跟进监督,对涉案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走访,涉案单位均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违法行为整改完毕。检察人员现场还向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负责人宣传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其负责人表示,一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重视消防安全,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检察官现场查看了经营场所是否张贴“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等情况。

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规范经营,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龙井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跟进监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的新春佳节。

(龙井市检察院   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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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烟花爆竹  龙井市  安全  检察院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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