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5日 17:47
近日,生态环境部从全国选出31个生态环境领域激励表扬城市,并就其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地方实践、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等领域的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延边州为吉林省唯一入选市(州)。
近年来,延边州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州之本,深化美丽中国建设延边实践,探索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2023年,延边州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标连续四年位列吉林省第一;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吉林省首笔CCER远期交割收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2个县市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延边州跨越赶超提供了优良生态支撑。特别是在水环境治理上,延边州以“三个突出”,推动全域好水再创新高,走出了一条可持续的生态治水之路。
突出机制先行,强化治水责任落实。实施《延边州优良水体比例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深入调查评估水环境现状,统筹推进水质提升。创新开展“一攻坚五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三管三必须”责任制,运用提示、预警、督办、约谈“四步工作法”,探索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突出截污控源,推进全面精准治理。对68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在线监测、实现24小时全时段监管,对564个排污口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为水环境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加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新建污水管网40.7公里,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132.6公里,老旧管网改造19.6公里,有效解决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
突出项目引领,充实碧水清源动能。全州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从完善农村地区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入手,按照“调研先行、规划论证、方案统领”的思路,全面推动农村“双水工程”建设,有效解决“上下水”这个事关“厕所革命”成效的关键问题。
记者:金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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