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 08:54
10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延边州1个单位、1名个人入选。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吉林省部分)
延边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延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文化工作总站(前郭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吉林省部分)
袁 媛(女)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二级调研员
王东杰(女)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二级主任科员
赵丹丹(女)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梨树县政协副主席、吉林省梨树县地方戏曲剧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梨树县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主任、一级演员
孙智强 汪清县文化馆馆长、馆员
高光宇 松原市群众艺术馆(松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馆员
来源:光明网
初审:佟焱
复审:张洋
终审:孙明晖